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落细落地、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深挖根治、协同共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专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
突出问题导向,以中央和省级督导反馈的问题、“三书一函”指出的问题为切入点,紧盯日常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精准实施专项整治。突出目标导向,坚持边治边建,把问题整治与长效常治结合起来,健全完善重点监控、调查取证、问题通报等制度,强化政策研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既解决当前校园涉黑涉恶问题,又破解源头预防黑恶犯罪的制度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
(二)坚持主管主抓与联动共抓相结合。
认真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联合政法、公安等优势资源力量,加强协同共治。学校职能部门要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有效衔接,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协同、共建共治、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三、整治任务
立足校园内外周边环境,围绕有无在校园内逞强称霸、欺凌他人,向在校学生索要钱财、拉帮结伙、聚众斗殴等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益的现象,重点排查“校园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电信诈骗等问题线索。
四、实施步骤
(一)摸排线索阶段(2020年7月16日前)。开展深入、细致地大摸排,力争把学校附近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摸排的重点一是师生反应强烈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二是盘踞在学校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小混混”;三是校内教职工、临聘工作人员、商业网点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四是学生间是否有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现象;五是排查学校附近是否有精神病患者的情况(详见附件)。
(二)研究整改阶段(2020 年 7 月25日前)。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围绕解决校园存在的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省特派督导反馈和“三书一函”指出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真正把情况摸清,把症结找准,进一步调整完善整治内容和重点任务,形成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并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治办法和推进措施。
(三)深入推进阶段(2020 年 7 月26日至 8月31日)。落实整治方案,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对重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推动逐项解决、逐类落实。从严从实从快抓好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整治乱点乱象等重点整治任务落地。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请示汇报,一时不能整治整改到位的,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分工、进度安排等内容,全面推进专项整治,确保有效清除乱点乱源,切实堵塞监管漏洞。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 年 9 月1日至 10月20日)。及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分类梳理提炼专项整治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长效常治的制度规范,围绕整治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堵塞的漏洞、建立的制度等内容,形成学校专项整治的《成果清单》。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成效评估验收,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整治后出现反弹的单位,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按期整治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党中央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健全制度,建立台账,强化人财物支撑保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通报和会商研判,根据形势任务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工作。
(二)强化担当,切实履行责任。学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责任,统筹做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狠抓责任事项的落实,定期主动向省教育厅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三)整体联动,合力推动落实。保卫处要与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要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师生安全。
(四)考核督导,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各方面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二级单位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查究责任,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处理。
附件:鲁东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鲁东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鲁东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类 别 |
排查出的线索数 |
移送线索或报案数 |
备注 |
1 |
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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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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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欺凌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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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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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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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在校园内逞强称霸、欺凌他人,向在校学生索要钱财、拉帮结伙、聚众斗殴等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益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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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校园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电信诈骗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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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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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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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核人:
注:请各单位按照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于7月15日前,将摸排工作开展情况及鲁东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书面形式报保卫处。联系人:孙杰一;联系电话:6672802(内线:62802)。